看货安排:5月3日下午3:00,标的所在地集中。联系人:温先生13144849333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7日10时至2018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邹氏五金(深圳)有限公司存放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石井社区福民路3号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资产清单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40700元,起拍价:75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司法辅助机构联系,咨询电话0755-25409740、13590201398,展示看样的时间请电话咨询。[我院委托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服务工作,该标的物成交后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费用标准按照每宗财产拍卖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价格1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费用为1万元;100万以下的按1%收取;但每宗财产支出的费用最低不低于1000元。)]
咨询拍卖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1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竞得人须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中心城支行,账号:41024100040001018),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755-25409740、13590201398
法院监督电话:0755-84861137
如有其它关于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请发送邮件至监督邮箱lgfywlsfpm@longgang.gov.cn向本院反馈。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优先购买权
-
无
相关附件
-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第一次)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5月7日10时至2018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中心城支行,账号:41024100040001018),并在付清款项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48611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755-25409740、135902013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具体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资产)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诚达资评字【2018】第014号
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邹氏五金(深圳)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机器设备及半成品、原材料 |
权利来源 |
《(2016)粤0307执70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2. 动产,无发票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邹氏五金(深圳)有限公司 |
拍品现状 |
以现场看样为准,具体资产明细请查看评估报告及到现场看样 |
存放情况 |
深圳市坪山新区石井福民路3号邹氏五金(深圳)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因机器设备等资产查封时间较长,无法确认各机器设备能否正常工作,附件配件是否齐全,竞买人请实地查看,拍卖成交后以现场交接的实际物品现状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拆卸搬迁买受物品。 3.买受人需自行负担拆卸、搬迁等各种费用。 |